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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7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商务部网站消息,7月6日,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谈判召开大使级会议。会上,谈判联合协调人智利驻世贸组织大使博萨和韩国驻世贸组织副代表朴正城发布声明,宣布《投资便利化协定》文本谈判成功结束。各方积极认可结束文本谈判重要意义,高度赞赏中方在推动谈判过程中发挥的引领作用。
《投资便利化协定》是全球首个多边投资协定,主要规则包括提升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合作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
据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介绍,为落实2016年G20杭州峰会达成的《全球投资指导原则》,中国在世贸组织设置并发起了投资便利化议题。该议题谈判旨在增强参加方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领域国际合作,进一步提升全球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全球投资更加顺畅流动。
该负责人表示,《投资便利化协定》将有助于提升全球投资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提振全球投资者信心,推动全球投资稳定增长。同时,该谈判成果有利于弥合南北发展不平衡问题。
另外,对于《投资便利化协定》将对我国企业产生的影响,该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迅速增长。根据《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21年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7851.5亿美元,分布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投资便利化谈判参加方涵盖欧盟、日本、加拿大、巴西、印度尼西亚和尼日利亚等11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覆盖多数中国投资较多的欧洲、南美、亚洲和非洲国家。投资便利化协定将简化参加方投资审批程序,提升投资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更多保障。
《投资便利化协定》生效后,将成为参加方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国际条约义务。参加方应确保其投资监管措施符合其国际承诺要求。如国内企业发现所在国监管机构未履行其条约义务,可向所在国监管部门提出咨询,提醒其履行该协定规定义务,或将相关情况反馈我国商务部。商务部将视情提出关注,敦促相关成员履行该协定纪律,保障我国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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