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看点丨V观财报|数据港股东及副董事长被谴责!事关超限减持、信披违规

来源 : 中新经纬 时间:2023-05-10 11:08:11

中新经纬5月10日电 因在股票买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数据港)股东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钥信信息)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曾犁被公开谴责。


(资料图片)

根据上交所披露《纪律处分决定书》:经查明,数据港股东钥信信息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曾犁在股票买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减持股份达到5%未及时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2月7日,数据港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称,股东钥信信息持有公司股份5516.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近26.19%。

2018年9月29日,数据港披露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称,2018年3月27日,钥信信息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21.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近2.00%;自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钥信信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2.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近1.96%。2018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公告称,2018年11月12日,经钥信信息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上海旭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下称上海旭沣)退出其持有的钥信信息全部合伙份额,在退伙协议生效日,钥信信息将持有的公司股份35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近1.67%,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至上海旭沣。公告同时显示,2018年11月12日,钥信信息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433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近20.57%。

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11月12日,钥信信息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变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近5.63%,但钥信信息在通过大宗交易将约1.67%股份转让至上海旭沣时,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是违反减持相关承诺,相关工作函回复前后不一致。数据港股票于2017年2月8日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钥信信息承诺,拟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以下简称减持预披露承诺)。

2022年9月2日,公司披露相关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钥信信息于2018年3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1.17万股,上述减持未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违反其承诺,尚未履行收益上缴义务;2018年11月12日,钥信信息再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向上海旭沣转让公司股份351.20万股,系持股平台拆分,不构成减持股份,因此未违反承诺。

经监管督促,2022年11月8日,公司再次披露相关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钥信信息于2018年11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系钥信信息合伙人上海旭沣退伙导致的高管持股平台拆分,构成股份减持,钥信信息违反其前期承诺。

公告同时显示,钥信信息计算的上述违反承诺的大宗交易所得收益为448.92万元,已将收益返还具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但公司认为股东提交的收益计算方式不合理、收益金额可能偏低,董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收益返还提案不认可,公司将于一个月内尽快采取法律手段。2022年12月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已收到仲裁机构对上述收益返还事项的立案通知文件。

此外,公司于2017年5月至2022年3月期间披露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钥信信息上述减持预披露承诺事项以及承诺履行情况。

另经查明,钥信信息包括出售合伙资产在内的所有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曾犁执行,相关减持事项由其决策;自公司披露钥信信息违反前期减持预披露承诺后,钥信信息持续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约930.11万股,占总股本的2.83%。期间曾犁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但未保证钥信信息如实披露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交所认为,数据港股东钥信信息减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近0.63%;其减持股份数量、金额巨大,未能按照承诺提前披露减持计划,也未按照承诺上缴收益。此外,数据港未在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就违反承诺事项的相关工作函回复前后披露不一致,情节严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3条、第3.1.7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曾犁作为钥信信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决策并实施相关违规行为,是对上述违规减持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此外,曾犁同时担任数据港时任副董事长兼董事,在明确知晓钥信信息减持预披露承诺的情况下,未能保证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相关情况,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2.23条等相关规定。

经相关责任主体申辩,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曾犁予以公开谴责。

Wind数据显示,曾犁目前仍为数据港副董事长兼董事。

数据港官网介绍,数据港成立于2009年,2017年2月8日成功登陆A股主板市场,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在上交所主板IPO上市的数据中心企业。

5月10日,数据港低开高走,截至发稿涨1.03%报34.30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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